- [05-31]如意坊|国医大师|纬顺堂中医馆开业
- [06-08]纬顺堂中医馆坐诊预告
- [09-10]喜报|八角楼顺德料理开业大吉
- [06-08]纬顺堂中医馆坐诊预告
- [05-30]美!漓江书院造集艺文空间揭牌仪式暨尘影·张产艺术展开幕
admin 2020-08-11 08:54:52 10011次浏览
开车不喝酒,喝酒不开车
这是基本的交通常识
不过
总有驾驶员心存侥幸
喝醉了酒还驾车上路
近日
交警就在南宁市亭洪路上
遇到了一名醉酒后
驾驶电动车上路的驾驶员
他驾驶电动车高速行驶在机动车道上
与一辆小轿车发生了碰撞
经检测
电动车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
为 143mg/100ml
属于醉酒驾驶电动车
就在交警对事故进行处理时
这名电动车驾驶员也是“金句”频出
声称发生事故
“都是月亮惹的祸”、“怪酒 不怪我”
交警通过调查判定
转弯的机动车未让直行车先行
负事故的一定责任
另外
直行的电动车驾驶员醉酒后驾驶
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
小编也提醒广大驾驶员
驾驶机动车遇到转弯时
应仔细观察,做好防范和让行
另一方面
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的驾驶员
都应该摒弃酒驾醉驾的陋习
遵规守法,文明参与交通